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
化学品中文名称:工业氮
化学品英文名称:Industrial nitrogen
第二部分 成分/组成信息
化学品名称 |
纯品/混合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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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害物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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浓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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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 No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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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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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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≥ 98.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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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27-37-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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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 危险性描述
危险品类别:第2类 不燃气体
侵入途径:吸入、皮肤接触
健康危害:没有明显的毒性作用,由于无味、无色、无嗅,故空气中含量高时无法发觉,如果氧含量
低于18%则威胁生命。缺氧症状为恶心、困倦、皮肤眼睑变青,无知觉直至死亡。液氮对
眼、皮肤、呼吸道会造成冻伤。
环境危害:无
爆炸危险:无
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接触液氮,可形成冻伤,用水冲洗患处缓解症状,就医。
眼睛接触: 液氮溅入眼中,翻开眼睑,用水冲洗,立即就医。
吸 入: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,输氧或施行人工呼吸。
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
危险特性:氮本身不燃烧,但盛装氮气容器与设备遇明火、高温可使器内压力急剧升高直至爆炸。应
用水冷却火场中容器。
有害燃烧产物:无
灭火方法及灭火剂:用水冷却火场中容器,使用与着火环境相适应的灭火剂灭火。
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
应急处理:切断气源,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。处理泄漏事故时,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,处理液
氮应配戴防冻护具。
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贮存
操作处置注意事项:制通风设备。操作液氮时应严防冻伤。
储存注意事项:储存于通风库房,远离火种、热源,气瓶应有防 倾倒措施。大于10立方米低温液体储
槽不能放在室内。
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/个体防护
最高允许浓度:无资料
监测方法:化学分析或仪器分析。
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,环境加强通风。
呼吸系统防护: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应迅速撤离现场;抢救、处理事故时要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。
眼睛防护:接触液氮应戴面罩。
身体防护:低温工作区应穿防寒服。
手防护:低温环境戴棉手套。
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
外观与性状:无色、无味、无嗅气体
熔点(℃):-210 相对密度:0.81
沸点(℃):-196 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0.967
饱和蒸气压(Kpa):465/-180℃
临界温度(℃):-146.9
临界压力(MPa):3.17
溶解性:微溶于水,酒精和醚。
主要用途:氨、硝酸等产品的生产;电子工业及其他行业的惰性介质保护;食品保鲜、速冻等。
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
稳定性:稳定
禁配物:无
避免接触的条件:盛装氮气、液氮的容器避免接触明火、高温。
聚合危害:不能发生
分解产物:无
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
急性中毒:氮本身无毒,氧含量低于18%则威胁生命,缺氧症状为恶心、困倦、眼睑皮肤变青,无知
觉直至窒息死亡。
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
生物降解性:无资料
非生物降解性:无
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理
废弃物性质:非危险废物
废弃处置方法:排入大气
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
危险货物编号:22005(压缩)22006(液氮)
UN编号:1066(压缩) 1977(液氮)
包装标志:不可燃气体
包装方法:压缩气体使用气瓶;液氮使用低温容器。
运输注意事项:气瓶戴好瓶帽和防震圈、防止曝晒和撞击。液体槽车应时刻监控储槽内压力。铁路、航
空限量运输。
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
《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2002年1月26日)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、使用、储存、运输
等方面均作出的相应规定。
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中对压力容器的材料、设计、制造、安装、使用管理与维修改造、定期
检验及安全附件作出的相应规定。
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》(2000年12月31日)对钢瓶的材料、设计、制造、气瓶附件、充装、定期检
验、运输、储存、经销和使用作出的相应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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